最近有一則發生在博物館界的人資新聞,國美館的派遣員工集結在美術館前抗議,抗議資方壓榨勞方,派遣工每日超時加班,卻無加班費用,每日長達十二小時工時,每週六天的工作,比起勞基法所規定工時要多出近二十二個小時。更扯的是派遣公司拿出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條款:符合此條款的公司,雇主可不受工時、休假限制,由勞雇雙方自行約定工作時間。工作特性必須符合下列性質:
第一,監督、管理人員或責任制專業人員。
第二,監視性或間歇性工作。
第三,其他性質特殊工作。

 

當然要符合這條要經過政府相關部門同意獲准,台中市政府行文國美館,認為美術館內服務台與展場小姐並非「定期性警衛勤務」、勞動條件不符合勞基法,要求直接聘僱。結果好個國美館竟然對外宣稱,將改與另一家派遣公司簽約。不過我大概可以想的到,這個公司包準又是會剝削勞工權益。想想近年來公部門推動組織再造,建議朝向委外化、但須遵守勞基法。但用屁股想也知道,透過勞務仲介、人力公司的招募,勞工只是一隻羊被剝了兩層皮,假設雇主政府將平均一人月薪二萬八千的案子標給人力公司,此舉擺明了政府不想負擔勞工的退休、醫療等相關福利,而得標的人力公司本身要獲利,以及承擔勞工保險等費用,這些支出當然從薪資中扣除,勞工到手的薪資僅有兩萬出頭,更遭的是在從業這段時間內的保障,相當不穩定完全取決於人力公司的良心。

 

    不過坦白說在這個殘酷的社會,人力公司的良心都被狗吃掉了!看看全國最大的E04人○BANK的高階主管之前說什麼?董事長說:「延畢是懦夫的表現!」潛台詞的意思是說(還不趕快進入職場,讓我來吸你的血。)營運長說:「剛畢業的同學,可以到企業公司去採不支薪工作,藉此獲得寶貴的經驗!」靠妖~什麼時候,人力公司從幫別人找工作,變成了幫企業找奴隸。好了~經濟不景氣的年代,人力公司因該是找到更多工作來幫助失業者或待業者,現在失業率節節高昇,難道你們一點責任都沒有嗎?更好笑還在後面,說失業可以充電來增加自己競爭力,人力公司開啟了人才、商業、文書等課程,歡迎大家來進修。靠~延畢是懦夫的話,到你們公司去進修就比較高尚?

 

    這件勞工抗議事件的兇手之一的國美館,始終靜悄悄的不站在人力公司這一方,也不站在勞工權益的這一方,充分表現出藝術清高無上的不沾鍋形象。其實博物館、美術館是需要高度密集勞力的產業,龐大的人事費用支出往往所能募聘到人力仍不敷使用,招募「志工」、「實習生」成了必要的手段,只是博物館與美術館這類社會教育、藝術教育的主管單位機關首長,一直不肯直視這個問題,究竟「藝術產業成果」與「血汗勞力付出」該要如何去平衡,換個角度想博物館與美術館在人資部分,像極了資本主義國家到第三世界去投資工廠一般。

 

    前些日子回台北去看即將結束的法國龐畢度中心「世外桃源」特展,滿坑滿谷的參觀人潮,嚴重影響了參觀品質,看著站在入口收票點人數的工讀生,不禁回想起以前的工作時光,在人潮即是錢潮的基本面上,這些收入是肥了誰的荷包?而辛辛苦苦在現場被觀眾辱罵、還要擔著責任的工讀生們,他們的權益又有誰注意過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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