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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皮 愛與和平

 

嬉皮之花的凋謝與重生
如果你要去舊金山的話
一定要在頭上戴著鮮花
如果你要去舊金山的話
你將會遇到許多和善的人
對那些要去舊金山的人
夏天將會充滿了愛……
──“San Francisco”



01
四十年前的夏天,一群人許許多多的青年男女前往舊金山,他們留著長髮,穿著色彩斑斕的服裝,終日彈吉他、唱歌、做愛、服用迷幻藥,尋求自我與集體的解放,在彼此的懷抱中尋找人與人之間的愛與關懷。


他們不是頹廢,而是試圖尋找一個美麗新世界。他們要對讓人異化的資本主義工作倫理、限制人自主性的保守社會規範,對這個人與人互相憎恨與殘殺的世界,進行一場烏托邦式的反叛。

人們稱他們為嬉皮(hippie),或花之子(children of flower)。那個一九六七年的夏天,被人們記憶作「愛之夏」(Summer of Love)。

02
一開始是在舊金山的北灘(North Beach)。

年代時,敲打的一代(Beat Generation)詩人在這裡創辦「城市之光」書店,詩人艾倫.金斯堡在這裡寫下震動美國的詩歌〈嚎叫〉(“Howl”)。這裡是凱魯亞克(Jack Kerouc)經典旅行小說《在路上》(On the Road)的終點──但卻是美國戰後反文化旅程的重要起點之一。

在北灘的咖啡店中,詩人、民謠歌手與藝術家們啜飲著espresso,品嘗自由的味道。在這個無聊與窒悶的戰後美國,他們挑戰世俗價值,追求藝術自由,掙脫既有規範的枷鎖,以構築一個可以逃離苦悶與庸俗的避難所。

當《在路上》成為廣大年輕人的聖經,更多人想要來舊金山尋找自由。例如一九六三年,一個白人年輕女歌手Janis Joplin從德州來到舊金山,為了想加入當敲打族(beatniks)。她開始每晚在咖啡店中唱歌,用她彷彿早已一世滄桑的喉嚨,或慵懶或激昂,但總能把人魂魄吸進去地唱著。後來,她成為嬉皮文化、迷幻搖滾最重要的象徵。

而那時,人們剛發現一個進入神祕世界的鑰匙──迷幻藥(LSD)。六年代初,剛寫完小說《飛越杜鵑窩》(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而一夕成名的作家 Ken Kesey,在舊金山開始推廣LSD所帶來的迷幻經驗,甚至用一台塗滿炫麗色彩的巴士巡迴全美,告訴大家這個通關密語。這是把敲打的一代的反叛火炬傳接給下一個嬉皮世代的旅程。

越來越多人湧入北灘追尋敲打族的夢,房租不斷上漲,於是人們開始搬到較便宜的海特區(Haight-Ashbury)。這裡因為附近有舊金山州立大學,原本就比較有反叛氣息。一名記者在一九六五年把這群新波西迷亞族稱為嬉皮(hippies──這個字的起源來自知名作家梅勒(Norman Mailer)在著名小說《白色黑人》(White Negro)用hipster來稱呼他的主角,其個性是不受道德束縛,而追尋自我。

一九六五年,舊金山的嬉皮場景開始添上配樂。彼時,民謠開始褪色,狄倫開始插上電,披頭四從泡泡糖歌曲轉向成為更成熟複雜的搖滾。舊金山的嬉皮們開始結合藍調、民謠、鄉村以及「迷幻」感受,創造了所謂舊金山之聲──迷幻搖滾。

這是迷幻搖滾的元年──Jefferson Airplane成軍、Grateful Dead開始表演。次年一月,他們擴大音樂表演和藥物的結合,舉辦了「旅程音樂祭」(The Trips Festival── Grateful Dead Big Brother and the Holding Company(主唱就是Janis Joplin)在詭異瑰麗的燈光下演出──這成為迷幻搖滾的招牌特色之一,和六千迷歌迷共同創造了一個新的迷幻時代。

(之後,安迪.沃荷和 Velvet Underground 在紐約也用了同樣風格的燈光秀來表演。)

不過,正如《滾石》雜誌一名記者說:「舊金山的祕密不是舞蹈、燈光秀、海報或是樸素的舞台動作,而是一種所有人去創造一個社群的想法」。是的,一如六年代初紐約格林威治村的民歌場景中,是歌手和歌迷一起生活在村子中,迷幻樂隊們也堅守嬉皮的社群精神──他們住在海特區作大家的鄰居,嬉皮們也認為他們就是「我們的樂隊」。

舊金山成為真正的迷幻異域。

一九六六年十月,嬉皮在金門公園中了一個「愛的遊行」(Love Pageant)抗議LSD成為非法藥物。他們認為LSD是讓人們可以更認識自我,並且可以讓人去冥想、創造和表達藝術。LSD成為他們追求心靈解放的工具,甚至產生新的音樂、新的舞廳燈光、新的美術風格新的文學風格,和新的生活態度。

一九六七年一月,嬉皮在同一地點再度舉辦更大規模的集會,稱為「人的聚會」(Human Be-In),來呼應抗議運動的「靜坐」(Sit-in)。這個集會是要結合「柏克萊的政治運動份子和海特區的愛之世代以及全國各地屬於新的國度的子民來歡慶一個屬於解放的、愛與和平的、關懷的和人類大同的時代」。他們邀請了迷幻搖滾樂隊演出,找了LSD的宗師、哈佛大學教授利瑞(Timothy Leary)和艾倫.金斯堡來演講。這場萬人聚會讓舊金山的新文化成為全國焦點。

六月,史上空前盛大的蒙特婁流行音樂節(Monterey Pop Festival)在舊金山南方附近舉辦,嬉皮文化和搖滾開始不可分割地交織在一起。七月,披頭四專輯 Segt. Pepper's Lonely Heart Club’s Band登上冠軍。《時代》雜誌以「嬉皮:次文化的哲學」做為封面故事。

成千上萬的年輕人頭上插著花朵,從美國各地而來,想要擠入海特區成為這個愛之小城,尋找新的文化與生命體驗。在那個愛的夏天。
03
年代之前的美國是一個繁榮的年代,但豐盛的物質背後卻是精神生活的貧困。這也是個最保守的年代,女人被傳統桎梏束縛,社會被冷戰下的恐共主義綁架。但年輕人開始不滿,用名作家Joan Didion的話來說,「在一九四五年到一九六七年之間,我們似乎忘了告訴孩子們我們所進行的遊戲規則……這些孩子的成長環境似乎沒有一個由叔叔、阿姨、一生的鄰居所組成的網絡──而這個網絡正是傳統上告誡和強迫社會價值的機制」。

的確,嬉皮們主張每個人都應該被允許作自己,去表現自我。當時的《時代》雜誌摘要了嬉皮哲學:「做你自己想要做的事,不論何時,何地。改變每個你遇到的人的心靈。打開他們的心──若不是靠藥物,那就依靠美、愛、誠實與愉悅。」

但這種哲學似乎意味著,嬉皮們更關心腦袋裡發生的東西甚於世界上發生的事。一般常區分六年代反文化的兩條路線,一支是政治反抗,另一支則是嬉皮文化。前者是對政治和社會體制的改造,後者則追求心靈和生活方式的解放。西岸是嬉皮文化的基地,聽的是迷幻搖滾;在東岸則是聽著民謠的知識憤青。甚至,即使在西岸的舊金山,也有兩個不同的場景,在柏克萊大學是激進的新左派,他們在一九六四年在校園掀起言論自由運動,在海特街則是嬉皮遊樂園。作家Tom Wolfe就說,到了一九六六年,一切政治的、新左派的都突然在舊金山的嬉皮圈中終止了。

但這種區分並不完全正確。嬉皮哲學並不是與世界無關。嬉皮們批評中產階級價值、反對核子武器、反越戰,要把美國從戰爭的殘暴、舊道德觀和物質主義中解放出來。他們相信,愛會取代恐懼,而小社群可以取代父權的家庭制度和大眾社會的集體異化。他們拒絕成為資本主義下「單向度的人」(法蘭克福派哲學家馬庫色的概念)。

尤其嬉皮追求愛與和平的態度,完全是回應冷戰結構下戰爭的隆隆鼓聲。所以那個時代最有名的口號是「做愛不作戰」;而六年代最有名的照片則是一名女嬉皮把花朵插在軍隊的步槍口。

甚至在海特區也有一個無政府主義激進團體「掘地者」(Digger),他們舉辦街頭劇場,並且在海特街每天下午發免費食物,並不斷提醒嬉皮們──你要忍受多久有人把你的奇幻之旅轉變成金錢?只是,掘地者的警告終究被遺忘,而這也突顯了嬉皮反叛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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